各直属事业单位、各执法大队、各股室:
现将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<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>的通知》(粤建执【2023】13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严格贯彻执行。
附件: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》的通知
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2023年5月12日
各直属事业单位、各执法大队、各股室:
现将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<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>的通知》(粤建执【2023】13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严格贯彻执行。
附件: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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